福建分赛区关于复赛的通知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闽教办语〔2009〕2号
关于首届福建省大中小学生
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举办首届福建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闽教语〔2009〕2号)和《关于举办首届福建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补充通知》(闽教语〔2009〕4号),为了更好地组织大赛顺利进行,现将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赛组织工作
初赛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自行确定。各设区市初赛截止日期:2009年6月18日,各高等院校初赛截止日期:2009年5月31日。各设区市、各高校按照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分别从初赛作品中,按文件人数的要求选拔优胜者参加复赛。请各设区市于2009年6月20日前、各高校于2009年6月5日前将接收复赛试卷的联系人(含地址、联系电话等)、参加复赛学生的组别、名单报省语委办(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传真电话:0591——87812256)。
二、复赛组织工作
复赛由各设区市、各高校确定地点并报省语委办。
各设区市复赛时间:2009年6月27日上午10:00——11:30(硬笔10:00——11:00,软笔10:00——11:30)。
各高校复赛时间:2009年6月13日上午10:00——11:30(硬笔10:00——11:00,软笔10:00——11:30)。
复赛为现场比赛,由省组委会统一命题、规定格式、提供硬笔比赛试卷(小学一组可使用HB铅笔)和软笔试题,软笔比赛用四尺宣纸、墨水、毛笔等用具由参赛者自备。
复赛结束后,按要求填写首届福建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复赛选手名册表(附件),并盖上设区市语委、高校印章。
三、复赛的试卷
复赛的试卷由省组委会统一印制,作品内容分别选自中小学语文课本和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试卷上有具体的书写要求。省组委会将于2009年6月10日通过邮政快递给各高校寄送复赛试卷,复赛结束后各高校将复赛试卷通过快递寄至省语委办。各设区市的复赛试卷于6月26日由各巡视组送至各赛场,复赛结束后各巡视组将复赛试卷带回省语委办。省语委办即组织专家评选。
四、巡视组有关工作
请各设区市选派一名巡视员和省组委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一起分赴各设区市监赛巡视,巡视组成员的差旅费由省语委报销。
为维护首届福建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公平公正,初赛、复赛软笔作品禁止落款和盖印章。
各设区市、各高校应认真组织,做好动员部署,规范操作,确保大赛如期举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各赛场可悬挂大赛横幅,拍摄录像、收集大赛宣传照片,比赛结束应做好比赛总结工作。
附件:首届福建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复赛选手名册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 教育 语言文字 汉字 比赛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6月2日印发
附件
首届福建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复赛选手名册表
设区市 (高校)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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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赛
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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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
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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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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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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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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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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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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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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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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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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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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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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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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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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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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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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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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