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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赛区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工作总结
日期:2009-09-01 09:45 来源:大赛组委会 [ 打印 ]

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内蒙古赛区活动总结

    2009年5月,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大力推行规范汉字,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规范汉字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陶冶情操,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及时印发《关于举办“首届全区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并协同内蒙古兰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定了大赛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自治区副主席、汉语委主任连辑为主任的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并以“书写经典,传承文明,发现新秀,弘扬国粹”为主题,全面启动了“首届全区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内蒙古分赛区的比赛分初赛报名、复决赛和颁奖晚会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6月15日前)为初赛作品报送及甄别阶段。《通知》下发后,全区各盟市、高等学校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大中小学生积极响应,踊跃报名参赛,共报送近5万余份参赛作品,经甄别,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38237份有效作品进行了认真、严格、客观公正的评比。按照规则,有效作品的10%(即3824份)进入优胜范围,优胜作品的1⁄3(即1428份)进入获奖范围。从1428份作品中评出特等奖42份、一等奖42份、二等奖114份、三等奖1200份。进入优胜范围的其他2396份作品获优秀奖。在初赛中,获得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的作品的作者,取得了参加复决赛的资格,并将评比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阶段(2009年7月3日至7月26日)复决赛准备及现场比赛阶段。7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在呼和浩特举办了“铎瑞杯”首届全区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复决赛。有145人到首府参加复决赛。按照大赛规则要求,参加复决赛现场比赛,每人只可选一种书体比赛,组委会统一命题,比赛内容为中华经典诗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复决赛作品按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5个组别,分硬、软笔两类和楷、隶、行三种书体进行评奖。参赛作品以规范汉字书写,作品中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生造字、错别字等不规范字,如果出现则一票否决,不得评奖。获大赛特、一、二、三等奖的作品(作者),由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内蒙古书法家协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设置了12个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单位组织奖。经过严格、认真的评选,111幅作品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并于7月31日之前报送全国大赛组委会代表我区参加全国总决赛。其中有汉族选手99名,蒙古族选手10名,达族选手1名,满族选手1名和4名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

    第三阶段(2009年8月21日至23日)大赛颁奖晚会。8月23日下午15时,“铎瑞杯”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内蒙古赛区颁奖晚会在内蒙古电视台600㎡演播厅举行。复决赛特、一、二等奖的作者代表以及初赛三等奖的作者代表参加了晚会录制现场。内蒙古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李东升、内蒙古汉语委副主任、教育厅副厅长何成保及相关部门领导观看了比赛。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内蒙古书法家协会顾问、内蒙古自治区功勋奖获得者马继武先生到晚会现场指导。颁奖晚会对王琬迪等24名获奖选手代表颁奖并通报了12个获得优秀组织奖单位以和12名优秀指导老师奖获得者名单。

    通过开展本届大赛,在全区掀起了书写规范汉字的热潮,引起全社会对国家通用文字使用的关注,提高了我区广大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扩大了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推动了我区规范汉字的应用工作。